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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天,湖南邵阳一个法院判决在家长群里炸了锅。9岁的孩子课间在走廊玩“警察抓小偷”,奔跑中回头看了一眼追来的同学,正好和从教室跑出来的另一个孩子撞个正着,两颗门牙当场折断。家长一怒之下把同学、学校、保险公司全告了,索赔四万三。结果法院判下来,受伤的孩子自己承担六成责任,学校一分钱不赔。

案子是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审结的,8月21日由法院官方账号发布。根据判决书披露的细节,事发当天,9岁的小明和小华在课间玩追逐游戏,小华跑到隔壁班教室门口时转头回看小明是否追来,与正从教室跑出来的小亮相撞,小华受伤。送医后诊断为两颗门牙创伤性折断,医疗费花了1011元。经鉴定,护理期7天,营养期30天,后续诊疗费约33600元。学校和派出所先后两次组织调解未果,小华家长最终将小明、小亮及其法定代理人、学校、保险公司四方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后续治疗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3720元。

法庭上各方说法很有意思。小明、小亮的法定代理人均认为,孩子离开监护人去学校读书,在学校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学校应承担责任。小华自己在游戏中扮演“小偷”,逃跑中与其他同学相撞受伤,自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。小华妈妈给小华买了保险,保险公司亦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学校提出,学校平时通过主题班会、安全标识、安全教育内容的放学铃声等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;制定了楼道防踩踏方案,并在教学楼的每两层楼道处安排教师按周值班。小朋友下课期间玩耍是正常的,受伤是意外。意外发生后,学校多次组织协商赔偿事宜,至于责任划分,尊重法院的判决。

保险公司提出,投保人并未投保“创伤性牙齿修复医疗责任”险种,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,承担仅限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责任,扣除绝对免赔额200元后,按60%给付。

法院最终的责任划分是:小华主动在人员密集的走廊参与追逐游戏,快速奔跑中回头观望、疏于观察前方,是事故主要原因,自担60%;小明主动发起追逐游戏,承担20%;小亮从教室跑出未充分观察、未能避让,也承担20%。学校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,且下课期间场地大、学生多,不能苛求学校对每个角落每个学生的动态都即刻观察干预,故学校不承担责任。最终核定各项损失合计37940元,小明、小亮的法定代理人各赔偿7588元,保险公司赔付486.6元。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
这个判决之所以引发热议,是因为它戳中了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痛点——“孩子在学校受伤,学校到底该不该赔”。过去不少类似纠纷中,学校即便没有明显过错,也往往出于压力掏钱“息事宁人”,导致学校越来越不敢让孩子课间活动,“课间十分钟”逐渐变成了“圈养十分钟”。而近期从最高法到各地法院,密集发布学校无责的典型案例,司法层面正在明确一个信号: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主体。

舆论场上的争论大致分成几派。支持判决的一方认为,法律厘清了责任边界,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义务就不该背锅,否则只会倒逼学校把孩子“关”在教室里,最后受害的还是孩子。“学生课间受伤学校无责,这个判决开了个好头”,认为依法免责有利于打消学校的管理顾虑。

但同情受伤孩子的声音也不少。有家长算了一笔账:两颗门牙是恒牙,断了就长不回来了,后续修复、种植可能要花好几万,而且影响孩子一辈子的面容和咀嚼,四万多的索赔真不算多。法院判孩子自担六成,等于大部分损失要自己扛,两个同学家长各赔七千多,加起来还不够后续治疗费的零头。还有人质疑,9岁的孩子本身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认知和风险预判能力有限,让他承担六成主要责任是否过重?

还有网友说,“现在的学校课间连楼都不让下,就是被这种官司吓的,判学校无责是对的,不然以后孩子连课间都只能坐着发呆”(。也有网友反驳,“学校说做了安全教育就等于尽到责任了?那走廊里追逐打闹老师不管,算不算管理缺位?”还有家长从自身经历出发,表示“我家孩子也在学校被同学撞断过门牙,最后对方家长赔了钱,学校确实没责任,但牙齿的事真的是一辈子的痛”。

说到底,这个案子的核心矛盾不是“学校该不该赔”,而是“孩子的课间安全谁来兜底”。如何在“还给孩子课间十分钟”和“保障孩子安全”之间找到平衡,各位怎么看?